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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科班級使用實習工廠人事組織及職責規則

電機科工廠安全相關法規 / 2016-10-19 / 人氣: 1607

電機科班級使用實習工廠人事組織及職責規則

 

  • 本規則為配合工廠管理、安全、設備保養及工廠清潔等執為制定。
  • 本規則得規定人事組織應設領班、工具管理員、材料管理員、安全管理員、清潔管理員、垃圾分類管理員等各一名,清潔維護人員若干名,上項人員除清潔維護員外每學期得遴選一次。
  • 清潔維護人員得依清潔區域分組輪流之。
  • 各人員職責分配如下
        領班

1.監督工廠整個人事組織及全班同學活動。

2.上課開始集合全班同學點名並聽候教師指示。

3.查記遲到或早退及違規事項並報告老師。

4.繕寫實習日誌。

工具管理員:

1.負責管理工具領出並收回工具。

2.檢查工具是否銳利及是否使用不當既報告老師。

3.下課檢查整理工具如有損壞或欠缺即報告老師及管理員。

材料管理員:

1.負責管理材料領出並收回材料並轉發同學。

2.整理材料及廢料。

3.登記材料使用情形如有缺,即報告老師及管理員。

安全管理員:

1.督導同學工作中遵照工業安全規則操作並糾正不安全習慣。

2.檢查工場儀器用電情形如有異狀隨時向老師及管理員報告。

3.下課後關閉電源開關。

清潔管理員:

1.督導同學上課開關窗戶。

2.督導同學工作完畢清掃工作地面。

3.督導同學工作完畢清掃本身負責清潔區域。

垃圾分類管理員:

1.督導同學做好垃圾分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