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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實習處 - 升學訊息 | 2018-03-08 | 人氣:653

108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重大變革,分別說明如下:

(一)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再報名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各高職學校至多可推薦人數由原本12名改為15名。
(二)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計項目。
(三)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採各科目彈性權重機制,國文、英文及數學之共同科目權重為1至2倍之間(權重級距0.25),專業科目權重為2至3倍之間(權重級距0.25),且專業科目加權後總分至少須高於(含等於)共同科目加權後總分100分。